| 办公室
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;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、报告和重大会议材料;负责会议组织、秘书事务,文电处理、文书档案、综合调研、信访、保密、外事、督查督办、政务信息和办公自己化工作;负责税收宣传工作;负责有关地方税收政研究,拟订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;负责税收业务协调和法律事务;对税收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承办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;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。
税政管理一科
负责营业税、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外商投资企业、私营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;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;负责营业税等地方税收财务资料的调查工作;办理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。
税政管理二科
负责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屠宰税、土地增值税、房产税,车船使用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资源税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;对有关税收政策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;办理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。
税政管理三科(加挂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科牌子)
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;对有关税收政策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;办理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。
征收管理科(加挂发票管理所牌子)
负责研究拟定税收征收管理的制度和办法;监督检查税务系统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征管制度的情况;负责税源管理和税务登记、发票印制发放的组织指导及检查工作;负责个体税收的征收管理及其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;负责零散税收代征管理工作;负责防洪保安基金的征集工作。
收费科
负责由地税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费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教育费附加等费种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释;负责由地税机关代征的防洪保安基金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、工会经费等费种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释;对有关费种征管政策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调研和处理;各费种征收计划的分配、数据统计分析。
计划会计科
负责编制、分配税收计划,考核、分析税收计划执行情况;负责税源的调查测算,监督管理重点税源;负责地方税收会计、会计工作;负责管理本系统财务、基建、装备、国有资产;审核本系统的财务预决算;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、领用、发放和管理工作。
人事教育科(加挂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牌子)
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及干部任免、调配、考核、奖惩、劳动工资等工作;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核、培养与选拔工作;负责制订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思想政治工作科(机关党委)
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
省局派驻衡阳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
负责驻在地区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;负责对违纪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。
省局派驻衡阳市地方税务局审计科
负责驻在地区的财务、经费、基建和税收执法等专项审计;组织实施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前审计。
信息中心
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,建立、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、硬件设备与综合数据库;负责与外部数据的接收、上传和清分;负责税务信息系统的规划、建设、管理;参与组织有关软件的开发、推广、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;指导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。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。
政策法规科
负责有关地方税收政策研究,拟订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;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;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承办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;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。
机关后勤服务中心
制订后勤服务和机关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,并组织实施;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;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、物业、保卫和第三产业工作;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、保管、分配和维修工作;负责局机关人员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。人员较小、工作量较小的单位,不设机构,只配备适量工作人员,与办公室合属办公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。
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(与国税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合署办公)
负责组织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、注册登记初审上报、业务培训、年检工作;负责初审、报批税务师事务所;监督、检查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。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行核定。
工会
负责系统工作及机关工会工作。 |